工作规程
文印工作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文印室主要承担学校党政文件的打字、印制工作。

  二、送交文印室打印的学校文件,必须符合公文规定格式,并送交打字软盘,附有发文稿纸,并按发文稿纸要求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有校领导的批示意见以及办公室主管主任的签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打字员不予打印。

  三、对打印的各种文件资料要认真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存。对文件资料打印分为急打印、速打印和一般打印。急件随来随打,速打件不超过一天,一般打印件不超过三天。因特殊情况完不成的,应提前告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文件资料打印要做到格式规范、版面整洁、字迹清楚、无错别字。打印文件资料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校对,不得积压。

  五、复印、速印文件资料要经办公室主管主任签字。带密级的文件一般不予复印,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用完后立即收回。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不予印刷。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管主任同意并按规定处理。

  六、打字室属机要重地,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打印、复印秘密材料不留、不传、不丢失,并按规定及时销毁,严防泄密。非打字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文印设备。

  七、做好微机、打字机、速印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各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保持室内卫生和整洁,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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